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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2024年城区学校插班生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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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2024年城区学校插班生招生工作方案

本方案所指插班对象为符合城区公办中小学校招生范围的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家长可向招生学校咨询各校招生范围)。
一、工作原则
(一)符合转学条件且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如学区所在学校本年度学位已满,由学校登记后,统筹安排到下一学年度插班,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插班申请。各学校视学位情况接收插班生。
(二)小学起始年级未满6周岁入学的,小学阶段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插班;六年级、八年级春季学期,九年级春、秋季学期均不予办理转学插班。
二、工作安排
非起始年级(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八年级)由学校根据本校学位情况自行安排插班招生,起始年级(初中七年级)由教育局统筹实行网上招生。
(一)非起始年级
城区各小学及初中学校成立工作专班专人负责,报名登记期间在校门口设立办公场所,做好登记和解释工作。
插班报名登记时间:2024年8月1日—10日(具体以各校插班生公告为准)
插班报名登记地址:城区各小学、初中学校
为了防止人口聚集,各学校可在报名登记期间内自行安排登记时间,定时定额做好登记工作。
(二)起始年级
本方案“起始年级”指初中七年级。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其父母或本人持有城区户口或城区房产可在网上申报插班学位,由教育局招生工作审核小组进行网上审核录取。
插班网报时间:2024年7月9日—7月11日。
插班学位申请网址:http://yxcqxsc.com
(三)报名材料
1.户籍材料:学生父母或本人有城区户口且户籍地址为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报名登记时提供户口簿原件。
2.房产材料:学生父母或本人有城区房产,房产证地址为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学生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报名登记时提供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未办理的须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湖北省增值税发票)、含地址的水(电)费发票原件,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如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插班转学申请。
3.县外学校转入除提交户籍或房产证明,另要求提供国网学籍卡片或学籍号信息,以免出现插班年级不对等现象。
4.城区各招生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审核插班生上报材料原件,回收复印件,并于8月15日前将插班生名单及上报材料复印件送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5.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位申请。
(四)有关事项
1.插班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及报到入学等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城区公办学校插班申请;
2.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责任自负;
3.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可到城区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三、工作要求
1.严明工作职责。各校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
2.加强材料审核。学校接收的入学材料复印件需由相关人员核对原件并签名。凡提供虚假材料、插班年级与学籍信息不对等的取消其学位申请。
3.落实问责机制。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学校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若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